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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环境监管工作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基础和行动保障,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及时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和信访矛盾,如皋市磨头镇以“三高”举措,扎实走好环境网格监管路。
一是高点定位,构建环境监管机制。按照如皋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磨头镇印发《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磨头镇环境监管网格办,由分管领导任主任,生态环境办主任、派出所副所长任副主任。成立村级环境监管网格办,由村党委书记任主任。对镇村环境监管网格的人员分工、网格划分、污染源清单制定、监管任务等提出具体要求,让网格监督员清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
二是高效推进,细化环境监管举措。保障环境质量有赖于每一次巡查,通过巡查发现解决环境问题,既有利于及时化解风险隐患,也能减少环境信访、提升环保安全。通过前期的培训考试,目前磨头镇共有48名环境网格监督员持证在岗。通过制定污染源清单、点位分布图,明确每名监督员每周至少要巡查两次,确保无新增环境问题、已整改问题不死灰复燃。
三是高标考核,提升环境监管实效。制定村(社区)环境监管网格化考核细则,对网格监督员“干了些什么,干的怎么样”,提出量化考核指标,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借助定期组织的网格知识培训,促进考学结合、学以致用。将镇村环境网格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倡导居民自愿加入义务监督队伍,营造全镇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下一步,磨头镇将继续深挖网格监管潜力,不断夯实网格监管根基,始终将“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作为工作根本遵循,推动环境网格监管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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